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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规范贷款业务相关事项认定标准的通知 烟住[2022]22号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规范贷款业务相关事项认定标准的通知

    烟住[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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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满足缴存职工贷款购房需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有关规定,经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规范贷款业务相关事项认定标准,请遵照执行。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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