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7
生效日期: 2006-12-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06]2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现作出如下决定。一、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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