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05
生效日期: 2022-09-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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