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1-18
生效日期: 2023-0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8日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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