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1
生效日期: 2022-08-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银保监分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促进我省大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聚焦创新引领,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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