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6-18
生效日期: 2023-06-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等4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8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殷勇2023年6月18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5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4号令修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