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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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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执业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监管,提升税务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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