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02
生效日期: 2019-08-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制度,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执行质量控制制度适用本指引。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质量控制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为实现业务质量目标而采取的政策和程序以及措施和方法。质量控制的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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