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11-09
生效日期: 201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995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根据2013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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