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2021-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 张工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同时,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