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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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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 张工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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