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鲁财农〔2022〕23号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鲁财农〔2022〕2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市发展改革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等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