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2
生效日期: 2022-08-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5号)要求,我们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22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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