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20
生效日期: 2011-04-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2011年1月20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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