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力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山西省开展数电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山西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确定。  山西省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