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海南省财政厅 税务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琼财支财〔2023〕236号

    海南省财政厅 税务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琼财支财〔2023〕23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