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3-28
生效日期: 2023-05-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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