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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3〕3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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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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