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11-03
生效日期: 201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范围和对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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