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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5〕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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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范围和对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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