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08
生效日期: 2021-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现将《青海省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纳税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青海省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纳税办法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年12月8日附件:青海省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纳税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内跨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事项,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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