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7-05
生效日期: 2018-07-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2.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html3.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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