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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地税规〔2010〕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地税规〔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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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基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深地税告[2002]2号)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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