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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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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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