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09
生效日期: 2022-08-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支持临港新片区推进深层次、全方位、高水平改革开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等的精神,市政府决定,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0〕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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