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0-17
生效日期: 2021-04-15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的决定》,本文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中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务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生物资源调查,制定重要生物资源申报登记办法。”,自2024年4月26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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