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2-10
生效日期: 2023-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已于2020年3月17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2023年2月10日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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