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0-09
生效日期: 2010-10-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为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均衡税款入库,降低欠税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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