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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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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肇庆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3]658号)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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