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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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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大连市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大连市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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