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03
生效日期: 2021-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 刘昆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章章名中的“印制”修改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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