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1-27
生效日期: 2022-11-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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