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海南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财支财〔2022〕1211号

    海南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财支财〔2022〕121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失效/废止,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公告2025年第24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各市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发展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