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1-24
生效日期: 2022-11-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刘昆2022年11月24日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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