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2-08
生效日期: 2022-12-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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