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13
生效日期: 2010-01-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质监局、机关事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715号)要求,省政府将于2月底前向国务院报送全省2009年节能工作自查报告,汇报我省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国务院节能考核工作组拟于3月中旬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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