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延续换证事项的通知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延续换证事项的通知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考虑到信息系统项目周期较长等原因,正式启动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认定后,资质证书的有效期确定为四年。参照计算机信
    责任编辑:ld027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