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18
生效日期: 2009-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考虑到信息系统项目周期较长等原因,正式启动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认定后,资质证书的有效期确定为四年。参照计算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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