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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号
发文日期: 2011-01-27
生效日期: 2011-01-27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0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 (一)加快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发挥通信业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基础保障作用。2010年,全行业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1.53亿户,同比增长8.7%,其中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94亿,移动电话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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