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0-08
生效日期: 2010-08-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民爆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落实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责任,加强通信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责任(一)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工业主管部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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