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28
生效日期: 2005-03-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有关市经贸委、各市工商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国税局,南京、扬州市发改委:为加强我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管,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第412号令)、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第23号令)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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