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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的通知 交办运〔2022〕4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的通知

    交办运〔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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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持续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加快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运行,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农村客运运行情况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村客运运行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指导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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