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134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134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增多。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国务院同意,决定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现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