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工信部电管函〔2010〕392号
发文日期: 2010-08-18
生效日期: 2010-08-18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粤港两地跨境电信网络严重故障应急通报机制合作安排签署事宜的请示》(粤通〔2010〕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局多次与香港电讯管理局磋商后达成初步共识,原则同意你局和香港电讯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粤港两地跨境电信网络严重故障应急通报机制的合作安排》(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