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5-28
生效日期: 2010-05-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单位,部属各高校:部组建以来,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交流工作,通过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管理,完善程序,依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现就干部交流任职后及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事项明确如下:一、干部调任和转任应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干部在部机关、各省(区、市)通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