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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财〔2010〕17号
发文日期: 2011-01-10
生效日期: 2011-01-10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部属各在京单位: 根据国管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管财〔2010〕565号)要求,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决定开展部属在京各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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