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4
生效日期: 2011-01-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要求,结合《商务部 外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知识产权局 新闻办关于开展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的通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