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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1-27
生效日期: 2011-01-27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供销总社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十一五”期间,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困难,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各级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铁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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