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02
生效日期: 2022-08-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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