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7
生效日期: 2022-08-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设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承担。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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