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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原〔2011〕40号
发文日期: 2011-03-07
生效日期: 2011-03-07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镁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我部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镁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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