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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3-04
生效日期: 2011-03-04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11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稳妥推进这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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