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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授权审批权限问题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财【2011】69号

    关于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授权审批权限问题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财【20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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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现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财〔2009〕72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等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责任编辑:q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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