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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4-16
生效日期: 2011-04-16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宗兆盾、李清华)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解放军总装备部日前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理清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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